法律问答

我有工资表和考勤表,到劳动仲裁那问,回答我们说还不确定是劳务还是劳动关系。我想还不得的话只有叫老板自己去承认和我存在劳动关系了,但那是不可能的呀。

仲裁
2018-10-29 12:47: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个人拖欠工资怎么处理?去劳动局或者法院。

    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某些地区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
    当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然保持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出庭参加仲裁活动当天,是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用人单位应当视为出勤支付工资报酬。
    在劳动仲裁期间该发的工资要能够及时的发放,只要劳动者还在单位正常工作,单位就应该要正常发工资给劳动者。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第十条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
  •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期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