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是一名小学教师,由于年纪较大,55岁,学校安排他上学放学接送学生,于9月3日在接送学生的车站突然感到头部不适,回到家中取医保卡准备就医,但此时人已昏厥,在送往医院抢救中,于9月4日因脑溢血医治无效死亡,不到48小时.请问这能否算工伤?

2018-10-30 12:07: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是医疗保险享受的待遇,但是有的地区则给职工发放一卡通,这些保险待遇等资料都在一张卡中。所以应该确定你是进行的医疗保险报销还是工伤保险报销,如果是工伤保险报销,则已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是医疗保险报销,则与工伤有很大的区别,如报销比例等,但刷卡之后,原则上是不再进行工伤保险医疗费补差额的,而造成这一损失的后果应由责任人即用人单位承担,进行工伤认定并评得伤残等级后,工伤保险基金应继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交通事故的可以认定为因工受伤。 下班回家发生事故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需要看是否满足3个条件:
    1、是在上下班途中,现在虽然不要求必经路线、合理时间,但是至少不能存在绕路、去干别的事情后回家的情况;
    2、本人承担非主要责任,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载明受伤人承担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
    3、是因为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到伤害。
  • 工伤事故是由工伤保险基金赔付,如果你们公司工伤申请认定及时的话,医疗费也是工伤保险基金保险。
    事故发生后,首先要要求公司申请工伤认定,这个是有有效期的。公司一个月,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医疗费可以报销;超过一个月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医疗费由公司承担。
    工伤认定通过后,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最后申请赔偿。
    工伤赔偿有公司赔偿和工伤保险基金赔偿,都是根据你的伤残等级来确定具体赔偿多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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