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朋友的父亲是退休职工,昨天因病抢救无效去世,我们是泰安的,我想问一下,泰安的丧葬补助及抚恤金是多少?抚恤金的发放对象有哪些?妻子,子女都是吗?是去当地的社保部门办理吗?

2018-10-31 17:41: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保卡办理
    办理步骤:
    1.单位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证件)到社保机构办理社保登记,领取报表。
    2.单位填报各项报表并签章。
    3.社保机构审核各项报表,核定社保缴费额,开据社保缴费通知单。

    4.单位据实填报参保人员增减表并签章。
    5.社保机构按期托收社会保险费。
    6.社保机构定期制作并发放社会保险卡。
    7.社保机构次年初发放社保核对表,单位核对签章后返回社保机构。
  • 抚恤金是由社保局发放的。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搜索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如大连,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外,供养直系亲属还可以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费。
  • 对于抚养人的抚恤金,最高为工资的30%,并不需要除以二。但是抚恤金合计不得超过员工生前的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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