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10年7月17日进公司,由于公司管理太乱,也没有购买保险,我于2010年2月21日离职,现在想申请劳动仲裁,请问我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仲裁
2018-11-01 10:21: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劳动仲裁的申请,发生劳动争议的职工一方有三人以上,并有共同理由的,应推举代表参加仲裁活动。当事人可以委托1至2名律师或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 当劳动者在工作中遇到劳动纠纷,需要申请劳动仲裁时,有如下步骤:

    1、确定劳动仲裁委员会。首先需要确认自己公司的办公地址,然后在地图上搜索办公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地址。

    2、整理材料。这些资料主要包括:申请书、证据材料清单、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3、提交资料。这些资料主要包括: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清单、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等。
    准备好以上资料后,就可以去委员会申请仲裁。
  • 劳动仲裁所需材料包括:
    (1)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权限,同时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等。申请人应提交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资料清单》一式两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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