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生育保险报了113天,四川省产假规定158天!我想问一下我休产假休多少天?

妇幼权益
2020-08-01 10:43: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
    6、晚育的,增加15天;
    7、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允许有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其逐渐恢复原劳动定额。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
  • 你好,法律对女工保护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劳动合同合同到期的,劳动合同应该延续到哺乳期结束。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终止三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 你好,女职工产假期间,无论是用人单位支付产假工资还是女职工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用人单位和女职工本人仍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单位承担的部分,员工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女职工个人缴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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