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3月份受得伤,6月底工伤认定结论下来,认定为工伤,但公司在5月份被收购,人员都被合并到新公司并进行重组,工伤的后续事宜也交由新公司的人力办理,新公司的人力说由于我的工伤认定结论是老公司办理的,名称也都是旧公司的名称,所以无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及工伤赔偿,我现在刚做完手术在家休养,我现在的社保也是有新公司续交的,而且都是在海淀区,如果公司不给我办理后续的工伤事宜怎么办?如果想申请劳动仲裁或起诉什么的应该走什么样的流程,因为以前也没办理过?

2018-11-04 18:21: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事故的赔偿流程其实也就是关于工伤职工向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索赔的一个过程,工伤职工需要按照规定准备好相关的材料,然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索赔。发生工伤事故后,首先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通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然后才能申请相应的公司赔偿。
  • 工伤赔偿,如果发生纠纷,属于劳动纠纷,劳动纠纷应当先进行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才可以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后,即可与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进行工伤保险待遇结算。
    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是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是前置程序,未经仲裁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工伤职工可以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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