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3月从公司离职,且办完离职手续。但公司一直给我没有办理停保。原因是公司账户冻结,快一年没有给员工交社保。我现在在新单位没有办法交社保,中间这几个月欠费。请教一下该怎么办。

2018-11-08 11:1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五险一金: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个人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个人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个人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
    0.5%,个人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
    0.8%,个人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个人缴纳8%

  • 1、个人社保欠费补交需要满足的条件:

    (1)参保单位登记状态为非正常,已离职的职工自行申请缴纳其欠缴的社保费。

    (2)欠费单位在无力清缴全部欠费的情况下,欠费单位的职工自行申请缴纳其个人社保欠费。

    (3)其它符合政策的情况。


    2、需准备的资料有:《单位内个人清缴社保费申请表》一式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属代办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属全责征收前的欠费,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部分还款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属全责征收后的欠费,提供单位证明。
  • 社会保险费是指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过程当中,雇员和雇主按照规定的数额和期限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的费用,它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最主要来源,也可以认为是社会保险的保险人(国家)为了承担法定的社会保险责任,而向被保险人(雇员和雇主)收缴的费用。下文——单位未缴社保不能以现金补偿职工的相关规定:  为职工缴纳社保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公司未缴纳是违法行为,但不能用现金补偿,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由社保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并且可从其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划拨。  因此,劳动者应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由他们监督原单位为其足额补缴社保费。  知识延伸——不缴纳社保费的法律责任  
    1、对未按规定期限纳费申报和报送纳费资料的,拒不接受检查和不提供纳费资料的,有意隐瞒工资发放情况造成不纳或少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地税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并按日加收欠缴额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罚款。  
    2、单位纳费人、扣缴义务人和纳费担保人在地税机关规定的限期内仍不缴纳费款的,地税机关可依法采取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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