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个朋友她之前欠他人的钱,没有钱归还他人,向我借款归还他人,他说几个月就还给我,到现在早已一年多了,不仅不还款,反倒将我联系电话都删掉,此后找不着她,我能提起诉讼吗?

2020-08-16 06:47:1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借条是永远不会失效的,只是超过法定诉讼时效规定将丧失胜诉权。  借条有还款期限的,需在还款期限届满内两年内主张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需在借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主张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相关规定:《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可以起诉,建议委托律师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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