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工伤赔偿问题,我爸爸在工地上受伤可是老板只医不赔偿,这不合理啊

工伤索赔
2018-11-13 15:25: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评级,再根据等级申请赔偿,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赔偿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工伤需要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提出申请的,申请时需带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比如厂牌,工资条,银行的工资发放记录等,还需带好本人的身份证,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需去工商局或行政服务中心打印)、住院时的住院记录及出院小结等(用人单位如果拿着,本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去医院要求复印并加盖医院公章的)。
  • 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属于工伤。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认定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等级依据相关的规定补偿,存在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1、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后,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相应补偿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2、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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