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有房子,房地产证明书是我自己的名字,但是房子是我父亲用什么东西给我换的,现在他要回这个家。 他现在可以回这个家吗?

2020-08-18 21:43: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分割。 对于此类房产的分割,通常遵循以下几点处理意见: 第
    一、法律首先尊重夫妻双方的处理意见,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可以达成一致意见,只要内容不违法,不侵害他人利益即可; 第
    二、如果无法达成协议的,就房屋所有权方面,则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 第三,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即对婚后还贷的款项及增值部分,进行分割。共同还贷的款项数额,银行对账单即可证明。 第
    四、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对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
  •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这些财产中有你的,那你就可以分。
    如果协商不成,宜请律师详细策划并制定具体方案,也可直接电话联系我,相信能帮得到你。 (Q:961451933)
  • 重婚罪是双方的 但是如果他们没有领证只能算非法同居 房子可以过户到你名下 只要男方同意就可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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