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婚怀孕受法律保护吗?男方不想负责,可以不负责吗?

2018-11-28 17:04: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可以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共同财产按照有利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只要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就可以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若男方愿意给女方相应的”补偿“也是可以的。协议不成,可以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一般情况下,怀孕期间只有女方能提起离婚诉讼,能否要男方赔偿,那要视情况而定,如果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法定的过错,是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
    离婚还要涉及财产的分割,共同财产一般判决是一人一半,当然对方有过错的,可以少分或不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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