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不起,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原房主有一个租赁房产的空间合同。到期了。房产被收回了。原租给原房主。房子被卖了。新房主说租赁合同要收回。房产做法合理。

2020-10-20 04:35:2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双方同意续约,应该重新签订协议或增加补充协议。
    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均同意续约,那应该重新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新的权利义务。即使仍按原协议履行或改动的权利义务条款较少,双方不愿意重新签订书面协议,也应该简单签订一份补充协议,附在原协议后面。
    千万不要以为“双方都没意见,只要自动履行即可,不需要任何手续。”如果合同到期后双方并未正式续约,只是双方都自动履行:出租人不要求承租人腾房,承租人继续按原约定支付租金,出租人也照收不误。
    表面看没什么问题,但双方关系的性质就已经发生变更了。如果没有正式的确认,双方租赁关系继续有效没问题,但是租赁期限却变成了不定期的了。也就在到期之后自动履行的期间,双方均有权随时提出终止租赁关系。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 二手房买卖,房主违约的,买受人可以要求房主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起诉到法院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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