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纠纷
2018-07-13 10:42: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的约定如下: 1,据实填写就可以了,是计件工资,还是计时工资,还是固定工资,可以据实选填。
      2,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如月薪酬、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
      3,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
    (1)社会保险费;
    (2)劳动保护费;
    (3)福利费;
    (4)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
    (5)计划生育费用;
    (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4, 在政治经济学中,工资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工资是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3年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再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无具体规定。新劳动合同的期限,双方约定即可,均不违法。  双方签订2次固定期限后,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14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续签。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里关于劳动报酬,必须填写公司聘请时答允的薪水,不能填写基本薪水的,但现实生活中,有些公司就填写基本薪水,或者填写略高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的薪水,那么一旦发生劳动纷争,公司就能够少赔偿劳动者。因此,签合同,就必须要求公司注明事实上薪水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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