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建房,可是没有房产本,也没有购买建房材料发票,怎么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
符合下列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的;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
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把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取出来的行为。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具有限制性,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其中:第
1、
5、6条属于部分提取;第
2、
3、
4、7条属于销户提取。 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
二手房等。 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
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 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 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注:装修、装饰、中修、小修、偿还住房装修贷款等行为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
符合下列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
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1)单位经办人持职工本人签字、单位加盖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及提取的相关材料到开户管理部办理约定提取登记。 首次办理提取手续,并同时办理约定提取的,需提供提取业务和约定提取业务的相关材料,管理部前台应先审核提取材料并录入提取记录单,再办理约定提取登记。 非首次办理提取手续,且累计提取金额未达到《提取记录单》的提取上限的,管理部前台核实系统中的提取记录单后,直接进行约定提取登记。
(2)管理部接柜人员审核材料及预留印鉴后,将约定提取登记的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原则上以系统计算出的首次约定提取日做为首次划款的日期。
(3)业务确认后,管理部打印《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确认表》一式两份,加盖管理部业务章,由单位经办人签字确认后,一份由单位经办人转交职工个人,一份由管理部与单位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一并留存。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