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昨天回家想去学校看孩子。老师说孩子的爸爸叫我不要见孩子。感情破裂后我们还是离婚了,孩子的爷爷奶奶不让妈妈看到。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12-02 02:11:1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 爷爷奶奶没有权利不让探视孩子,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是违法的。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视权的具体行使需要双方协商确定合情、合理的方式。
    除非一方能够举证出另一方有精神病、虐待狂或者是传染病等,法律才能剥夺另一方的探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