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眼睛伤了,工伤,一个看不见了,鉴定的四级,保险公司大概能赔偿多少钱,有没有护理费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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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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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因
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害)和工伤待遇(因履行工作职责受伤)。交通事故的赔偿可要求以下项目: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护理费;
4、误工费;
5、残疾赔偿金;
6、精神损害抚慰金;
7、
抚养费;
8、司法鉴定费;
9、交通费;
10、营养费;
11、后续治疗费;
12、康复费。工伤待遇包含:
1、一次性伤残补助;
2、一次性医疗补助;
3、一次性就业补助;(前提不打算在公司继续工作了)
4、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伙食费;
5、停工留薪期间工资。赔偿的多少一方面跟你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有关(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基数城镇户口跟农村户口区别很大),另外就是工资多少(跟误工费,三个一次性补助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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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治疗期间需要护理的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用人单位未派人护理时,护理费的计算标准可以计算,主要由两种方法:
1、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1)、住院期间有专门护工护理的,按护理费单据载明的金额确定;
(2)、安排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按其亲属收入证明载明的金额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3)、安排无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可按当地一般护工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2、参照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一个人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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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