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3月份到成都一家厂工作,一直以来,公司没有和我签过任何合同,同年9月公司拿来一份空白的而且利益完全偏向公司的空白合同要我们签,看到空白的合同,公司很多人签了,我认为合同不合法,拒绝签字。到同年11月。突然公司以不签合同为由,要我交接工作走人,请问这算不算是没签合同,公司是否要按2倍的工资赔偿我,而且还要多支付我一个月的工资?

2018-12-17 17:24: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商务谈判技巧的合同签订技巧
    我们在订立合同时,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进行:
    (1)首先要确定交易或合作的主要内容。
    (2)以时间发展为线索,确定双方交易或合作的过程。
    (3)分析本单位和对方在本次交易中的核心利益。
    (4)分析可能出现的问题与规范方法。
    (5)制作合同条款提纲。
    (6)制作正式合同文本。
  •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1,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试用期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是逐月失效的。
    2,试用期过了公司一直不给转正,应视为你已经转正,公司不能延长适用期的,公司应按试用期过了的工资标准发放
  • 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应当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不满一年的被辞退的,支付到辞退前一日止;满一年被辞退的,支付到满一年的前一日止共11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然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但必须遵循《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辞退劳动者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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