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签订的商标、商号使用许可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管理合同、服务合同等法律文件,应作为合同附件(外资商业企业应作为章程附件)一并报送。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外商投资
2018-12-18 00:12: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技术转让就是一方将其所有或者掌握的技术让与另一使用的行为。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转让合同。  在订立技术转让合同时,应当特别注意以下两点:  
    一、技术转让合同可以约定让与人和受让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是不得以合同条款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包括一方不得通过合同条款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二是不得通过合同条款限制另一方从其他渠道吸收技术,或者阻碍另一方根据市场的需求,按照合同的方式充分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  
    三、技术转让合同的内容复杂,涉及转让技术的范围、转让的对象、受让人使用技术的方式和范围、技术的保密、使用费的支付等,为了明确责任,分清权利义务,订立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1)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自己也无权使用,而仅仅许可一个被诲可人而不是多个被许可人在合同约定的地区、时间及合同约定的商品或服务上等方面使用其注册商标。
    也就是说独占使用许可,除被许可人外;
    其他人包括许可人都不能在规定的地区、时间或商品上使用该商标。因此,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合同期享有独占使用权。”发生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时,独占许可的被许可人可以自行或与注册人一起向工商部门投诉。
    并可以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
    (2)排他使用许可。是指除商标注册人自己使用该注册商标外”仅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在合同规定的地区、时间及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也就是说除注册商标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可以使用外,在合同期内不会有第三者再使用该商标。
    -发生商标侵权时,排他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作为《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利害关系人,单独或与注册人共同向工商部门投诉。并可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普通使用许可。是指除注册人自己使用该注册商标外,注册人还可以许可不止一个被许可人在合同规定的地区、时间及规定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其注册商标。普通许可的特点在于,除商标注册人自己可以使用外,还可许可多个被许可人使用该商标。
    发生侵权时,普通使用许可人,可以作为《商标法》第五十三条的利害关系人,单独或与注册人共同向工商部门投诉。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您好,技术转让合同的履行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应当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无误、有效,能够达到约定的目标。并且按照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对让与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义务。

    (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权人应当按照约定许可受让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而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

    (三)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承担保密义务;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使用技术,支付使用费,承担保密义务。

    二、让与人承担侵权责任的条件
    由让与人承担责任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受让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使用专利或专有技术,不存在超过约定范围使用合同标的技术的行为。

    (二)受让人不存在故意,即受让人并不知道,他实施的技术成果是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如果受让人明知该技术成果让与人不能合法拥有,则让与人与受让人则构成了侵权法上的共同侵权行为人,对此应负连带责任

    (三)受让人使用合同标的技术的行为事实上构成了侵权,举证责任应由提出侵权请求的人负担。

    (四)受让人使用技术成果的行为发生于技术实施许可合同有效存续期间,合同终止后的行为,由受让人自己负担。所谓由让与人承担责任,指当实施许可协议的标的行为被指控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让与人应承担应诉责任,负担诉讼费用,赔偿因使用行为给别人造成的损失。至于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的责任问题,则可依有关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加以处理。
    另外,在独占性专利或专有技术实施许可合同和排它性专利或专有技术实施许可合同,让与人将同一范围的技术再让第三人使用的,事实上第三方也构成了侵犯受让人的合法权益,只不过由于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有合同存在,受让人可直接要求让与人承担责任,当然也因为众多理论不承认在这种情况下有“第三人侵犯债权”的存在,因而侵权行为不成立。
  • 在签订商标转让协议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在同一类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相近商标必须一并转让。

    这是为了避免分割转让带来的产品来源混淆问题。此外,联合商标、防御商标必须一并转让。

    2、已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除非必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不得随意转让。

    这是因为许可合同不能随意转让,不接触使用许可合同,就不能申请转让注册。在转让注册后,受让人如愿意认可与原使用人继续签订使用许可合同。

    3、受让人必须保证商品的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4、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5、共有商标不得单独决定转让。

    6、签订合同的时候注意些好钱的付清方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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