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十月份跟中介与房主签订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当时日期只写了10年办理过户事宜,没有具体的月日,是否能认定办理过户事宜在2011年1月1日之前都行?我当时交了1万元定金。但到现在房主也没有过户,现在房主已经表明态度,不在出售房屋,他说他顶多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合同上边也明确有如果我违约无权收回定金,如果房主违约双倍返还定金),但是我想主张继续履行合同,过户交易。请问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吗,我的法律根据是什么呢?

2018-12-18 14:21: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要注意以下情况:
    一、不要急于付定金。
    因为按照合同约定,在大多数情况下,定金是不退的。除非房产中介刻意隐藏真实信息,造成违约。所以,不要急于付定金,先进行房产调查、了解清楚再交钱。
    二、亲自做产权调查。
    看房产证是看不出房屋抵押、查封、诉讼等问题的,所以必须亲自做调查。不要依赖于中介提供的信息。调查内容包括:
    (1)房屋抵押、查封、诉讼等问题。
    (2)产权人是哪几个,是否全部同意出售。
    (3)去当地派出所确认——里面是不是有户口。
    三、亲自考察业主信息。
    买房子不是小事,小心付出去的钱打了水漂。交易之前最好先调查好业主的信用信息,是否缺钱,是否有赌博等不良嗜好,是否有欠债,可以去找了小区物业了解一下情况。这些信息一般中介都不会如实告知的。
    四、认真审查房屋质量。
    六、签定金合同前,不要付给中介或上家任何费用。
    七、勿轻信中介的一面之词。
  • 中介二手房买卖合同,是指主体不仅包括买卖双方,还包括作为居间人的中介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介二手房买卖合同与个人二手房买卖合同不同,不仅体现在合同主体,在合同的内容规定以及责任承担上也有相异的规定。
    总之,在二手房买卖市场中,中介二手房买卖合同,明确了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对三方起到了一定的规制作用。  中介二手房买卖合同明确合同主体为三方,在大多数合同主体仅为买卖双方的基础上,增加了参与交易的第三方——中介公司为合同主体。
    这样明确了中介公司的权利与义务,既能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维护中介公司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介二手房买卖合同明确了二手房纠纷预防及房款支付等重要部分,中介二手房买卖对二手房交易中最容易出现纠纷的房屋、房款交付方式以及税费支付方式等环节作出了详细规定,能尽量避免纠纷的发生。
      中介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示范文本不但对买卖双方之间的违约责任,同时也对买卖双方与中介之间的违约责任进行了明确约定。同时,示范文本对违约情况进行了细化,有效避免了类似争议的出现。
  • 关于二手房买卖过程违约,主要有以下几种:
    1.出卖人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逾期迁出户口;
    2.买受人逾期付款、因买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3.买方或卖方单方违约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4.房屋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
    5.房主在交房时转移或更换房屋附属设施或屋内物品的违约责任;
    6.根据买卖双方的特殊需要而可能产生的其它违约情形;上面提到的
    1、2两项属于逾期履行义务的违约行为,3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根本违约行为,
    4、5属于履行义务不当或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行为。
  • 买卖二手房违约时,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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