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以单位同事的名义买了单位的集资房,和她签了无偿转让给我这个集资名额的协议,这是五年前的事了,单位办事效率低,现在才统一去办房产证,结果税务局认为我这是二手房交易要我交一大堆的税。可是我和同事并没有交易,所有的集资房款都是我交的。我到税务局去问,我说是无偿转让名额,他们说无偿转让就是赠与,还说赠与房屋税更高,还有20%的个人所得税。可是这房子是我全额出资买的,又不是她买来送我的,所以她赠与我的只是买房的名额和权利啊,并不是赠与房子啊,赠与是指财产的赠与啊,我这个应该是属于无偿转让的一种权利而不是财产啊,请您为我解疑,打官司我能胜诉吗。谢谢。

2018-12-18 14:22: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办理房屋赠与过户需要办理公证,需要的资料及流程如下:
    赠与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产权证、调档信息、产权人全部到场;
    受赠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
    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
    办理赠与公证后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就可以了;
  • 房屋赠与协议效力:
    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产,可以将房产赠与他人,并签订房产赠与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
    因此,受赠人虽然约定将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是房屋作为不动产,只有在办理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产权才会发生转移。因此在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此时受赠人并不能请求法院判令继续履行。
  • 房屋产权无偿赠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应征收遗产税的遗产包括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全部财产和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赠与财产。  第六条下列各项允许在应征税总额中扣除:  
    (一)被继承人死亡之前,依法应补缴的各项税款、罚款、滞纳金;  
    (二)被继承人死亡之前,未偿还的具有确凿证据的各项债务;  
    (三)被继承人丧葬费用;
  • 无偿转让固定资产在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上视同销售,需要缴纳所得税;如果固定资产是房产,还需要缴纳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  如果转让的固定资产是其他“动产”,其公允价值小于原值,那就免交增值税;如果其公允价值大于原值,那就要规定缴纳征收增值税。  
    1、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缴税费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如果发生固定资产清理费用)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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