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0年4月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只有房证,没有土地证,卖我房子的人以不正当的手段骗取的房证,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卖给了我,并给我过了户。土地证在原房主的手里,现原房主已将我起诉到法院,所有证据都能证明这个房证是通过不正当手段得来的,所有人都能证明这个房子是原房主的,买房时,房子没有交付到我手。还在原房主的掌握之中,请问律师,这个房证在法律时生效吗?我的买房款应该向谁要?

2018-12-18 14:57: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有关专家特别提醒,置业者在购买二手房时,需要关注户口问题。如果原业主户口尚未迁出,购房者的户口就无法迁入,而买卖结束后,要办理相关手续就会更加复杂。   细节一:查询户籍状况   在交易之前,置业者需要到公安机关查询交易房屋的户籍状况,当地派出所以及政府对外服务窗口均可查询。
    房屋的户籍通常是由该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管理的,一般情况下,公安部门会要求户主本人调取户籍材料,这时买方可以要求同卖方一起到派出所调阅。这个程序最好在交易前完成,一旦迁户有问题,可以拒绝购买。
      细节二:核实相关证件   可以要求卖方出示户口本,并留存复印件,以确认房子的户籍状况。通过审查卖方的户口本,你能大致了解卖方家庭的户籍情况。   细节三: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可以在合同上注明相关条款,就户口问题约定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把握两点:一是付款的时间,买方只有在确认所购房屋中的全部户口已经迁出时,才可以付清全部的购房款;二是违约责任的约定,明确了违约责任,就可以免除买方在损害方面的举证责任,买方就不必在诉讼中搜集证据证明自己所遭受的损害。
  • 二手房交付时间是多久,  
    一、二手房交付时间是多久  二手房交房时间都是双方约定,一般在主款付完后就可以交接了。如果卖主过了约定期限还不交房的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约定了仲裁条款,可以申请仲裁,要求他支付租金、违约金、律师费、仲裁费等。  交房是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的义务,他委托物业向业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实际上物业应该提供委托书。否则,是应该由开发商自己履行该交付义务的。而且该委托本身的争议与业主无关。开发商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对方。  现在大部分都是开发商委托物业进行交付,开发商主要负责对业主进行身份验证,收取一些遗留费用,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等相关费用,带领业主验房,最后发放钥匙,就算完成了交房的基本程序。  
    二、二手房五年之内能过户吗  根据房改有关政策,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可以上市出售。二手房五年之内能过户。办理二手房买卖过户需提交的材料:  
    1.出卖共有房屋,须提交共有人亲自出具的同意证明书。  
    2.出卖出租房屋,须提交承租人亲自出具的弃权购买证明书。  
    3.产权人不能亲自到场的,须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4.下列房屋不准买卖:  
    (1)无合法证件的房屋(包括违章建筑的房屋);  
    (2)产权有争议的房屋;  
    (3)经批准由国家征用或划拨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  
    (4)经人民法院裁定限定产权转移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代管的房屋;  
    (5)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不得出卖的房屋。
  • 如果合同中有约定,由约定方承担,没有约定的,在法院宣判前,原告可以要求由违约方承担。
    通常合同中都有如下约定:卖方原因造成该合同不能覆行时,无条件退还买方所有购房款项,还应向买方赔付“购房定金”等额的违约金;买方原因造成该合同不能覆行时,“购房定金”作为违约金赔偿卖方;此外,违约方还应承担中介服务费和给他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且不限于各项代办服务费、税费、诉讼费、律师费等)。
  • 能办理房产证的项目肯定是有土地手续的,只是有总证没有办分户土地证。原因大致有:
    1、开发商只在项目报批时要跑国土部门,而销售房子签订合同备案基本都是在房产部门的事,跑得多就办得快;
    2、普遍对房产证更重视,办按揭也要涉及房产证,而土地证没有催得那么紧,不着急办;
    3、办理土地分户证又需要缴纳一定费用,影响资金周转;
    4、还有的开发商已经把土地抵押贷了款,未还清之前不能办证。目前政策将两证合一,统一为“不动产权证”,有些地方已经实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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