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70多岁了,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户口在农村老家,小儿子户口在城市,我和我老伴的户口也在城市。现在农村老家有一处宅基地,现在是由我大儿子和儿媳妇儿住。2008年原来老房屋已经坍塌,由我大儿子进行了翻盖,由于我和我老伴户口迁出比较早,小儿子户口迁出也有20年了。我们没有资格在审批手续了。(原来的老房子也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盖房时大儿子去村委会和镇政府以他的名义审核批准了宅基地盖房手续。目前这处宅基地面临拆迁。请问律师:我是否有权要回我的祖业产,把这份财产进行重新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