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04年11月18日进入A公司,05年签了一年合同,06年签了一年合同,07年公司与所有员工都没有签订合同。?08年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公司老板将公司所有员工都与另一公司(B公司)签订了合同。(A公司与B公司的投资方之一)。我的合同是一年的,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10月9日,公司以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为由,与我解除合同。公司给我工资发到11月9号,并给我一个月工资的补偿。我查了新的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我在08年以前工作的三年多时间,也应该给补偿得到补偿的。但是,公司现在不给08年以前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理由是已经过了讼诉时效,公司认为,07年的合同已于07年底到期,补偿也应该是07年底给补偿,所以过了60天的时效了。公司这理解释有道理吗?

如果我申请仲裁,我要主张要回少发我的三个月经济补偿,是不是还可以主张要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呢?(《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规定》里有规定的)

公司没有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是不是也是违法的呢?我可不可以一起申请仲裁,补回应该有的带薪年休假的工资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2-18 21:02: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 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需要注意的问题:
    (1)因你工资比较高,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如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其应该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如没有,其应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替代金,意思是替代其已经提前通知你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出于保护劳动者利益的角度,我国的劳动法中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条件,我国法律规定,若非满足这些条件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员工,无故辞退员工是需要赔偿的。

    根据劳动法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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