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买一套二手房,但是这套房子是按揭贷款的,现在房子的贷款还没有还清,我与房主商量把首付的钱先给他,剩下的余款由我接着用他的名来向银行偿还,我到公正处去公正,公正处不予办理,我感觉挺有风险的,请高手指导我一下,我该如何操作更把握一些,风险小一些.谢谢

2018-12-19 07:34: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买房要贷款的话需要卖方同意, 然后 买卖双方的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 户口本 、结婚证 、买方的收入证明、 银行流水、 卖方的房产证 、契税发票购房发票到银行办理贷款, 贷款受理后买方将首付款打给卖方 不打也行,双方协商,银行在受理贷款业务后 会在3个工作日之内下达承诺函 这个承诺函非常关键 卖方需要收好 因为这是你拿钱的证明,承诺函一下双方便可以去银行办理过户 到时候需要银行给您办理贷款的工作人员出面才行 并且带着承诺函过来。
    在承诺函下达之后,银行会在五个工作日内给卖方放款,到时候即使卖方的房子已经过户到买方名下了,但现在是银行给您钱。
    买方去还贷款,所以您完全可以放心, 除非银行倒闭 ,即使更糟 ,买方不还款跑了,银行追查的也是买方,跟您就没有任何关系了 所以完全没有任何风险。
  •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违约金约定:
    1、违约金应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是多少
    在中介提供的很多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格式条款中,中介通常将违约金约定为总房价的20%。很多人以为违约金最多只能约定为20%。
    其实纯属误读。我国的《担保法》中规定了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也许对违约金的误读从此而来。但定金和违约金并不是一回事。违约金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
    2、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对方是否可以主张全额违约金?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是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
    但是有时由于合同文字不严谨,或者对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这两种违约金的适用,在一方稍有违约情形时,守约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者更高额的违约金,但其实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
    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
  • 二手房按揭贷款担保需要什么申请资料?  买方需要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夫妻双方)、暂住证(外地人口)  
    2.户口本(夫妻双方)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丧偶证明、单身证明)  
    4.收入证明或偿债能力证明(单位出示)  
    5.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出示)  
    6.学历证明(大专以上提供)  
    7.申请人的贷款担保银行活期存折  
    8.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卖方需要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夫妻双方)、暂住证(外地人口)  
    2.户口本(夫妻双方)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丧偶证明、单身证明)  
    4.配偶、共有人同意出售证明(固定格式)  
    5.房屋产权证  
    6.出售已购公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回迁房须提供原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批准文件。
  • 二套房贷利率是区别于一套房贷利率的标准。为了控制、影响市场房价变化趋势,从而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用户执行不同于首次购买住房的贷款利率。那么,二套房贷款利率是多少2013,  二套房贷款利率是多少2013,主要内容如下:  新国五条发布后,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调控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目前各地都在研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待制定并报人行总行批准后即可实施。与此前市场预期一致,一些房价涨幅过快的城市,二套房房贷首付可能提至7成,利率提高至
    1.3倍。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要求:
    1、各地持续跟踪监测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情况,密切关注首套房贷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以及非本地居民购房贷款政策执行情况。  
    2、金融机构应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优化利率结构,合理定价,满足居民家庭首次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贷款需求。业内人士称,首套房的信贷政策出现变化的可能性不大,仍会按照首付三成、最低
    8.5折的优惠利率来执行,所以首套房的购房者不必过于担心信贷政策的调整。  
    3、支持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和政府土地储备机构的合理信贷需求,促进增加市场有效供给。  
    4、未来要加强窗口指导,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继续支持政府土地储备机构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信贷需求,关注房地产企业资金状况及对贷款质量的影响,持续跟踪房地产融资结构变化、外资流入趋势等情况。  
    5、要提升保障性安居工程金融服务水平,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加强管理、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及时发放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中期票据等债券融资工具,专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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