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个问题希望您能给我下解答并且希望能给予我帮助。

于5月15日开始,我在一家网店上班。

6月12号辞职。因为在那边,一个月做两场团购活动,差不多7.8天都要加班,我是晚上六点半正常下班的,然后每次一加班都要到11点甚至更晚才能下班,而且没有加班费的,所以就辞职了!

后走了之后,现在老板说我上班不满一个月辞职就算了自动辞职,当时我走我是有跟他说过的。现在他不给我工资了,差几天就上班一个月了,当时去的时候那边的经理跟我说试用期1600。。我去了快一个月了,累死累活免费给他加班不给加班费就算了,现在工资也不给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希望您能帮助我解决一下。社会底层的小人物,没人帮真的走到哪里都看企业欺负!真诚希望您能帮助我解决下这件事情!

过去的时候,那边是没有劳动合同的,所以走的时候也没有什么手续的,但是走之前我是跟他说过的!我说家里有事所以得辞职的,他当时也没说不能走或者说这样就算我自动辞职的话,现在走了反而这样子说。希望您能帮助我!谢谢了!

下面给您看下跟老板的简要聊天记录让您了解下:

?

??????-?痛的未命名?21:58:14?

丁总?在吗?

丁总?21:58:31?

??

??-?痛的未命名?21:59:09?

丽云说,,你算我自动离职啊??

丁总?21:59:03?

嗯,是的?

??-?痛的未命名?21:59:35?

然后呢?工资不发??

丁总?22:00:11?

不好意思,公司这边不是这么随便的,我这边是开除是算工资的,不到一个月自动离职那工资没发的,?

??-?痛的未命名?22:00:50?

那么?请问我是自动离职吗?这话很可笑把?

??-?痛的未命名?22:02:32?

我辞职我可是有说的,你如果不同意我走,你可以说清楚?当时你怎么说的??

丁总?22:02:26?

你要走我能留??

??-?痛的未命名?22:03:00?

我就问了?我是自动离职?这话很搞笑把?

丁总?22:02:59?

自动离职跟不自动离职有区别吗,?

丁总?22:03:08?

不到一个月你提出离职,?

-?痛的未命名?22:03:43?

这就被你算自动离职??

??-?痛的未命名?22:04:23?

反正你是不打算把工资给我,我懂!行的,这件事我会问劳动局去的,就不打扰你了!同事们都是知道的??

丁总?22:04:12?

不好意思,因为公司培养一个新人不是这么容易的,你随便就离职有点不好?

??-?痛的未命名?22:05:23?

就实话说好了,我过去?就招商沟通那些而已?根本就没学到什么东西!我也不跟你扯了?不用不好意思不好意思的?多虚伪??

??-?痛的未命名?22:05:34?

行了?不打扰你了?我会问打电话问泉州劳动局的?

丁总?22:05:41?

如果你再多说一句对我不怀好意的话,我们可以试试?

丁总?22:05:47?

做人礼貌点应该!?

??-?痛的未命名?22:06:21?

不打扰您?您老忙?等着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2-19 12:08: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自动离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的合法工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劳动者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劳动者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劳动者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劳动者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文件),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 旷工期间不计算工资。但旷工前有正常出勤的且未结算工资的,则用人单位仍应支付正常出勤时间的工资。注意,讨要工资也是有时限的,自劳动合同终止后一年内未追讨的,不受法律保护哦。
  •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条第1项中的“自动离职”的解释,是指职工擅自离职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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