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怀孕三个多月,本月9号行政部经理第一次劝我辞职我不同意。我本来的职务是项目助理,也就是做一些销售的辅助工作但是没有业绩考核,现在行政部通知我要将我调成营销人员,因为营销人员每月都有业绩考核如果连续两个月没有完成任务就会自动离职,而且基本工资也比以前的职务低,这种等于是变相的想让我自己离职。岗位的调整没有任何书面协议,公司直接就贴了公告通知我被调整岗位,而且之前所签的合同也未到期,但公司一直都以各种理由不给我劳动合同。

请问1、公司有这种变动职务和降薪的权利吗?2、若两个月我没完成考核任务公司有权视为自动离职吗?3、这种情况下我申请劳动仲裁,在处理过程中我是否还需要继续上班?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2-19 22:34: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工资报酬属于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工资调整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双方协商同意。
    2在没有依法协商之前,公司单方面改变工资报酬是一种违约行为,如果企业与职工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则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按原已达成一致的工资标准执行;二是解除劳动合同,老板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给职工发经济补偿金。
    3若企业不发给赔偿金也不按原来的工资标准执行的话,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 你需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你2月14日到该公司上班,5月10日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2个月二倍工资,也可要求公司补缴纳社保费用。
    公司违法约定试用期,可以要求补足试用期的工资。你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作出罚款。 若公司以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开除员工的话,是不需要提前通知单,开除是不能得到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要是确有调岗等必要,还是得按劳动法上的规定,要先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才可以进行,否则劳务派遣单位擅自调动岗位等的,被派遣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获得经济补偿金。如果你们有好几个人都被要求调岗,那么建议最好就是联合起来去申请仲裁,要是有困难的,最好就找个擅长解决劳动纠纷的律师参加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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