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进来该公司一年半,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也没给交医保社保,每个月发工资也没给工资条,离职也没离职报告,离职后不付我一个半月的工资。我需要什么证据才能告它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2-20 11:04: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并且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劳动监察投诉,要求补缴社保。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1、在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应当收集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向公司索赔;
    2、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包括:
      1)劳动者与单位的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收入的录音;
      2)工资银行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你好,没发工资劳动争议发生之后,先协商,协商不成,那么建议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你需要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也就是说一般是受理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最长不超过六十日。劳动仲裁不收费。详细的可以面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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