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结婚后一起按揭一套房子,现已经离婚,房子归男方所有,女方离婚后另外再买房,问要付首付百分之几?算第一套房吗

离婚
2018-12-20 11:18: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婚后购买的房屋应当依法认定为夫妻双方婚后的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房产进行分割。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在离婚时,协商如何分割房屋,通常可以通过变价分割和作价补偿的方式进行。
  • 二手房按揭买房要注意哪些事项,主要内容如下:  
    1、房龄。二手房的房龄已成为许多银行发放贷款的一项审核标准,各大银行已经全面收紧楼龄在20年以上的二手房贷款业务,房龄越长,贷款成数就越低,甚至可能不予贷款。  
    2、房屋所处位置、单价、面积等。位置偏远、单价低、面积小的房屋,贷款成数较低,甚至可能不予贷款。  
    3、贷款人的年龄、个人信用和还款能力。年龄较大、信用较差、还款能力较低的贷款人,贷款的成数越低,甚至可能不予贷款。  
    4、贷款房屋套数。如果是贷款买第二套以上的房屋,不予贷款。  
    5、贷款人如果是外地户口,必须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不予贷款。  所以,买房人在正式签约前,应持卖方产权证复印件和自身收入证明等材料,到银行去详细咨询,等心中有数后再签约。
  • 若约定了按揭房屋归属的房屋如何处理的话,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财产归属有约定且约定明确,离婚时,即使双方对按揭房屋的处理有异议,只要能举证证明双方约定了财产归属,处理这类按揭房屋都较容易,直接按双方的约定处理即可,约定房屋是个人财产就归个人所有,约定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归夫妻共同所有。
    若双方明确约定了归一方所有的按揭房屋,另一方以自己所有的财产参与清偿贷款,这并不改变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离婚处理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还贷款是个人债务,对已归还贷款中属于另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约定了归夫妻共同所有,即使一方实际没有出资或出资很少,也不影响房屋权属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离婚按揭房分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