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去年3月进的公司做仓管。今年1月底做到放年假,2月初八上班,短信通知老板说今年不去了。之前刚去的时候告知我要有3个月实习期,实习期满才算正式工。而且公司没给我交过保险,之前去的时候说要做满1年才有资格交合同,也没让我签劳动合同。签过一份不真实的劳动合同,中间没写字,就让我们签了下名字和盖了手印。然后3月份初去讨要1月份工资的时候。公司着重指责我没去辞职,没有写辞职申请单。没有过去交接。所以不给我发工资。然后3月中旬,我过去交接,也写了辞职申请。那时候说月底跟员工工资一起发。后来公司就说要按他们的厂规,因为没有提前30天辞职,要扣工资的20%。拖到5月份快了,就是不发,压着。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2-20 19:54:0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