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女朋友被他同事强奸了,他骗我女朋友去他家吃饭。说他有女朋友在,不只他一个,我女朋友以为同事请吃饭,就无所谓,去他家了!可一进他家,发现就他一个人,我女朋友本要走,有被他拉住,说吃完在走,我女朋友也不好意思,就留下来,我女朋友把他当哥哥一样看待,可是,没想到,他对我女朋友强行实施性行为,事后还叫我女朋友别说出去。。。我知道,我报警了,我们都到公安分局,他承认对我女朋友实施性行为,但他说,他们双方是自愿的!我女朋友才16,7岁95年的!他21.22岁91年的!我女朋友未成年,一个女孩子,被这么个男的强行拉住,我女朋友有反抗,也有叫。。。可是没用!还是被。。。我希望你能帮助我。。。谢谢您!

2018-12-21 09:15: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未成年人犯强奸罪如何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未成年人犯强奸罪如何处罚,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分析:  
    1、针对的犯罪主体是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2、衡量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要同时构成三个要件,即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刑法当罚性。如双方是恋人关系或其他关系发生了性行为,没有强迫,完全是出于自愿,对于这样的越轨行为,我们只能通过道德手段加以纠正。  
    3、必须是偶尔、而且是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解释使用的“偶尔、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是给司法机关的自由裁量权留有一定的空间。
  • 建议及时报警,涉嫌强奸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未遂犯可以从轻处罚,具体量刑看情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强奸案属于刑事诉讼法的内容,也有相关的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关于附带民事诉讼,只要在刑事案件中是有关人身损害赔偿都可以要求附带民事诉讼。
    相关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对于民事赔偿,这类案件的民事赔偿,有的会很高有的会很低,我见过的新闻最低的只有判决赔偿5000左右的,但是影响其高与低的因素,主要是从犯罪嫌疑人
    所犯罪行的社会影响恶劣与否、社会危害性大与否、对当事人正常的生活,精神健康的影响程度等方面进行考量,如果所有或者很多因素都有很大的负面影响,一般法院会支持高一些的赔偿主张。
  • 应该及时报案。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构成强奸罪,被害人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尽量向公安机关提供现有的证据或线索。如果经公安机关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依法定程序来追究强奸犯的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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