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想占用我的树林地建房,因为正临公路,方便。但国地归国家所有,我不能将那个土地卖给他。如果我同意让他建,应该做哪些事?避免以后的纠纷。

土地纠纷
2018-12-21 23:35: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农村林地属农村土地承包的范畴,发生纠纷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提请村民委或乡(镇)人民政府调解、也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愿意协商、调解或提起仲裁后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 先占用的土地往往都是自家的承包经营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使用权而不是一种所有权。使用权在拆迁中必须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的年产6倍之上来进行补偿,这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这属于征地补偿
    第二份补偿是地上附着物,地上附着物要强调一点,政府在拆迁的时候说地上附着物是违章建筑,我们要打击好这点,这绝不是违章建筑。
    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上所从事的农牧畜业、养殖业、种植业本身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的土地承包也好耕地也好所应该干的事情,上边所建的建筑绝对不是一般的违章建筑。首先是没有改变土地的用途和属性,这个涉及不到违章建筑的问题,这是一种打压拆迁心理价格的手段而已。
    地上附着物补偿包括相关厂房、养殖设施、养殖工具、相关的附属设施、包括用电用水和环评的处理设施了,都属于补偿范围,而且是不可移动的补偿范围。
  • 农村土地纠纷首先应该找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如果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离高速公路多远可以建房子?一般规定是高速公路两侧30米,重要构筑物如桥梁的两侧是50米。在这个范围以内是不能有房屋即永久性建筑的。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离高速公路多远可以建房子?   
    一、各个省市的高速公路管理条例都规定了房屋离公路的距离。   例如《广东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禁止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其范围自高速公路两侧边沟外缘起三十米)内构筑永久性工程设施和建筑物、构筑物。《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新建村镇、开发区、学校和货物集散地、大型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与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的距离不得少于50米。   为了保证国家路网的需要公路两侧都有一个建筑控制区。一般规定是高速公路两侧30米;重要构筑物如桥梁的两侧是50米。在这个范围以内是不能有房屋即永久性建筑的,具体的测量就是以高速公路隔离网向外量的.   
    二、如果你发现高速公路离你自己的房子很近的情况,对你的生活有影响,那只有两种方法:   
    (一)公路还在建设,你可以要求房屋拆迁,并要求补偿;   
    (二)公路已经建成,要求管理单位在这一块做声屏障。   国家修建高速公路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需给予相应的征地补偿费用。征用的标准如何得看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分析。原则上按照被征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16倍作为土地补偿费用和安置补助费用,对比较贫困地区可以适当提高标准。而对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拆迁、农作物损失一般通过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后按实际补偿。 因为各地实际情况差别很大,所以各省、市、自治区的补偿标准也相差很大,需到相关部门咨询当地的具体补偿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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