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买房交给开发商契税收据找不到了,因为要退部分契税,没有收据,我该怎么办

2018-12-23 20:45: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套小于90平方米的普通住宅房产,契税按房产总价的1%;大于90小于144平方米,按
    1.5%;大于144平方米,按3%。
    非首套普通住宅房产、非普通住宅房产及非居住性质房产,都是按3%。
    税率地区可调整,部分地区会调高上述税率为2%及4%。
  • 如果买的是新房,缴纳的税费如下: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90平方米(含)以上普通住宅
    1.5%,超过144平米(含)调整为
    1.5%,非居住用房仍为3%。通常契税跟着首付款一起缴,开发商代收。交纳相关费用,开发商会出具正式的购房发票。
      
    2、印花税:房屋成交总额×
    0.05%,从2009年开始国家暂免征收住宅印花税
      
    3、维修基金:约为购房款的2%-3%
      
    4、权属登记费:权属登记费就是办理产权证的费用,为80元/套
      
    5、交易手续费:3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
      
    6、物业管理费:从收房日开算,以购房人验收房屋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如开发商发出入住通知书后,购房人无正当理由不进行收楼的,物业管理费可以从发出入住通知书一个月后开始计算。一般先交三个月。产权人长期不住的房屋或开发商未售出的空置房,均应交纳物业管理费。
  • 如果约定开发商代缴契税,只能要求开发商出具契税凭证给你,如果开发商不给你契税凭证,可以告开发商违约,要回契税,自己去缴税。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 买房要预防开发商进行哪些商品房面积欺诈,  
    一、买房要预防开发商进行哪些商品房面积欺诈  
    1、增加每套住宅应分摊的公用面积,将不应计入每套销售面积的部分计入销售面积;  
    2、以建筑面积计价,承诺一个较高的使用系数但又不把使用系数写入合同,在实际交付时,使用系数大打折扣;  
    3、以使用面积计价时,混淆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区别,扩大使用面积的概念;  
    4、利用购房者无法确切测量、无法确知整栋楼建筑面积的弱点,故意小幅度夸大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在有关部门实地测量后,因差额较小,不再重新结算差价。  还有一种欺诈行为表现为在预售期房时,以相对小的暂定面积、相对小的总价引诱购房者,要求购房者预付房款,并约定建成后比预售面积增加10%或更多,购房者却又无由退房,只能多付房价款,从而达到开发商增加销售量的目的。  
    二、开发商面积欺诈怎么要求赔偿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计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开发商存在面积欺诈的行为,构成商品房违约。根据合同法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房地产公司交付的房屋严重缩水的情况下,购房者既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上述司法解释规定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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