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完事假后被按旷工辞退
我于2011年1月7日因有事跟公司请假,当时按规定填写了书面的请假单,请假时间为2011年1月7日~1月15日,计9天,并有生产主管杨青春签字同意,公司负责人王新田副总经理签字批准。我按领导要求,将书面请假单交至公司人事行政部备案后离开公司。在我正常休假过程中,1月9号按公司要求上了一天班;另,1月15日为公司正常放假。我休完事假,于1月16日返回公司继续上班,公司人事行政部夏经理找到我,说:没有司马总经理签字同意,你领导审批的假条无效,属于连续二次旷工和一次超过三天旷工。后来公司以此为由,强行按我自动离职处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我因有事请假,系经过与公司协商同意,事先并没有要求我去找司马总经理,并且有直接领导和副总经理书面签字认可。我在正常休完事假后,公司才提出原已履行完的假期不被批准了。公司歪曲事实,将事假改为旷工,并以该旷工三天以上视为自动离职处理。公司提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缺乏事实法律依据,属于恶意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为了达到逼迫员工辞职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目的,恶意的先批假后不准假,本末倒置,愚弄劳动者。
杭州景生木业机械有限公司?(内含贝高杭州机械有限公司、杭州艾斯美涂装设备有限公司、杭州纳狄干燥窑?共四家公司)
被辞退员工:文元球??15825533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