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收到一审的判决书.还未生效.判决书中未明确房产的分割.我对判决不满意.现与被告达成协议.房产归被告.由其偿还房贷.但担心被告不能按协议偿还.如上诉至中院应如何办理

离婚
2018-12-24 05:56: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法律上不存在“假离婚”概念,也就是说只要夫妻双方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夫妻婚姻法律关系即解除。一方没有权利要求对方办理复婚手续。 其次,对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就是婚内产生的夫妻共同债务即便夫妻离婚时对该债务约定由一方偿还,债权人有权要求夫妻之间任一方偿还,也就是夫妻之间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不影响债权人向两人主张债务。
    只不过,离婚后按离婚协议约定不承担债务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根据你所述情况,离婚并不能影响房产被强制执行,只要办理离婚手续就是生效的离婚。
  • 你好:
    一、离婚案件分为两种形式:
    (1)、若双方能够对全部事项协商一致,可以协议离婚。但离婚协议应当起草严谨、完整,避免因起草不当,造成日后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诉讼;
    (2)、若双方对某一项事宜未协商一致,只能通过诉讼离婚
    二、抚养权的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母亲;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以将来对孩子医疗、教育、健康成长的原则来综合认定;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主要取决于孩子的意愿。
    三、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数额为不抚养孩子一方收入的20%-30%。
    四、若有特殊情况,可以不出庭。
    五、我是离婚案件的专业律师,若需法律帮助,欢迎预约面谈或来电话为你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解答。
  • 如何办理二手房房贷?办理二手房房贷需要什么手续和程序呢?下面将这些程序按顺序分为以下九项,它们是:  
    1、房屋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且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的首付款,多数情况下首付款不低于70%,有些贷款人资质特别好的,方可以贷到八成。支付首付款后要求卖方出具收条,该收条将用于贷款资料中。  
    2、购房人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书面资料,包括购房合同、买卖双方的身份资料(身份证和户籍本)、婚姻状况证明(未婚证明或者结婚证)、房地产产权证、首付款证明,这些证明的复印件就可。  
    3、由银行指定估价机构对房产进行评估,为此购房人还需要承担评估费用,一般为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  
    4、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银行批贷,发放贷款承诺书。  
    5、银行与购房人(贷款方与借款方)签订房屋抵押贷款合同并办理公证或者律师见证。  
    6、建立存用贷款账户,划拨购房贷款。  
    7、房地产保过户当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及银行抵押登记,办理贷款保险手续或者担保公司还款担保,为此购房人需要支付保险费用或者担保费用。  
    8、银行发放贷款。可以发放在卖方账户、也可以是买方账户、还可以是居间公司的账户,目前多数的做法是直接放款到卖方账户(上家),沈律师强烈建议您不要将贷款放至居间公司的账户,以免引发严重的法律后果,比如居间公司挪作它用、卷款逃跑等。  
    9、借款人按月还本付息,直到还清本息,终止贷款合同。  以上就是关于买二手房可以贷款吗,如果办理二手房房贷等问题的相关介绍。有必要提醒大家的是,在办理二手房贷过程中,手续会比较繁琐且复杂,有些人可能会选择通过中介公司或律师帮助。有些不正规的中介公司可能会利用消费者不懂或者比较畏难畏杂的情绪而增加消费者的支出或负担。因此,建议大家一方面要注意甄别中介公司,另一方面也要通过咨询专业的律师获取对办理程序的信息,必要的时候可以聘请律师帮助。毕竟有执业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律师在旁为您作监督,能帮您省去不少心思。
  • 离婚案件中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申请上诉的,上诉是否可以推翻一审判决需要根据上诉请求以及相关证据来判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