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给个人上司工作,右手掌骨骨折,没有劳动合同,没有保险,而且对方以她的名字代替我住院,现在医院费用不够,人也不来,不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2-28 16:44: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受伤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伤者休养期间的全额工资,应当予以赔偿。
      受伤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伤人死亡的,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伤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工伤事故没有劳动合同的,只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依然可以申请工伤理赔,当事人可以搜集相关证据证明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比如工作证、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等。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后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确认工伤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这时候可以据此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因工作原因导致的骨折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根据鉴定结果和伤者实际情况要求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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