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我们必须要在公司中呆满一年才能离职,但是并不是并没有在合同中写出,而是在合同之外要我们自己写一个手写内容要求如果我们如果没有在公司呆满一年需要赔偿公司一万元。并且这个手写的合同是我们这个区单独要求的,公司其他区都没有要求写这个合同。这个合同是合法的吗,公司这样的要求是合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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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和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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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情况需要提前30天告知,如果公司同意您书面告知即辞职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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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符合单方解除条件,可以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离职。无需等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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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