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来公司面试时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按照工资80%发放并且转正后不予补发请问这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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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有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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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有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5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并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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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试用期的绩效工资需要根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约定,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了绩效工资,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给劳动者发放,如果没有约定,劳动者则不享受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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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