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婚前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加上女方名字,其男方父母有权追回房子的所有权吗?

2021-03-08 14:21: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男方个人的婚前财产,其自愿加上女方的名字,这就表明自此该房产将属于婚姻双方当事人的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贷款未还清不能加名字。有贷款的房子不可以增加共有人,除非提前将银行贷款还清,因为在自己贷款的时候,房产证一直在银行做抵押,这时候是不能办理产权的任何手续的。
  • 一方婚前全款买房,登记在出资人名下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一方婚前全款买房,登记在对方名下的,需要综合考量是否具有赠与的性质以及是否具有缔结婚姻为目的,不能单纯的将房屋认定为所有权人的个人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