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公司旗下的店里工作,现在我的劳动合同到期了,店里也因为赤字打算关门,所以没有和我继续签约。我工作了六年,签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有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09 19:4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当用人单位不再想留用某个员工时,可以在劳动合同期满时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只是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但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下,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必须要有法定理由,如果有法定理由就只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如果没有法定理由那就要支付赔偿金,即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 合同到期,公司可以依法终止合同,不属于无故辞退,但是,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的,要对劳动者给予补偿。

  • 1、劳动合同到期,如果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