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厂里上班,签了劳动合同,如果我上班上了19天不想上了那么我得工资该怎么结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10 11:16: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
    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未签劳动合同,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一年内,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每个月双倍工资赔偿。如存在拖欠工资,未缴纳社保等情况可以一并要求赔偿。
    具体情况建议您咨询律师后处理。
  •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
    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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