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仲裁申请书申请人:某某,女,××年××月××日出生,住石家庄市裕华区,邮编:050000,电话××××××被申请人:石家庄某某学校 法人代表:某某职位:石家庄某某学校校长地址:石家庄某某 邮编:050000仲裁请求:1、 判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8733.3元2、 判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1000元 以上两项费用共计9733.3元3、 判令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八个月社会保险,补缴保险费用合计为4176元事实和理由:1、2010年4月1日,申请人进入被申请人单位,并根据被申请人的要求从事单位相关工作,2010年11月8日被申请人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期间被申请人一直未于申请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单位的月工资为1000.00元,故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8个月双倍工资16000元,扣除被申请人支付的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工资,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工资8733.3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1000元。2、申请人进入被申请人单位后,被申请人一直未与申请人缴纳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被申请人给被申请人单位其他员工缴纳保险金额522元/人/月,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八个月社会保险,补缴保险费用合计为4176元。综上,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单位认真工作,然而被申请人却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违反法律未与申请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已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法向贵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恳请贵院依法裁决,以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此致石家庄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11年3月23日

仲裁
2018-12-26 00:00: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若工伤索赔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则劳动仲裁裁决应当为终局裁决。若超过,则不是,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一、关于解除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履行期间,不需要特定的事实发生,不需要任何理由,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无需用人单位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30天期满,用人单位即应结清工资,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30天期满,用人单位不结清工资,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是劳动争议,不属于警方管辖范围,报警不予受理。劳动者应当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二、关于押金
    用人单位收取押金违法,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限期退还,并处罚款。

    《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员工如果想要离职,在没有违反我国劳动法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辞职。但是如果是试用期,没有提前三天,或者是正式员工没有提前一个月进行离职有关手续的办理的,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相应的损失,应当依法由劳动者进行相应的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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