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最近新进的一名员工,试用期才三个月,上班途中遇到了交通事故。而交通事故是电动三轮车将该员工撞伤造成骨折,需要休养三个月。这属于工伤吗?如果不是工伤,这三个月有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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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保险条例》中,职工在上下班途中所受到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和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均可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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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要结合工作时间、工作场合,是否在履行工作相关事项等因素综合判定,因工作原因导致撞伤的是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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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上班时间上班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都是工伤。公司不给你申请工伤认定的,自己可以去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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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