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家老小在南关镇白岩沟村小组,我们有户口(父母于1981年从偏远山区的绥阳县五区到南关镇白岩沟村小组种植亲人的地,同时一家老小都居住白岩沟村。又于1998.9月将绥阳县的户口迁出,上到南关镇白岩沟,绥阳县的所以土地国家收回。由于亲人家里的家人都转成居民户口,土地收回(仅留下一个人的户口和土地),父母为了养家糊口和供亲人家粮食和上交国家税收,辛勤开荒。而且在白岩沟村小组购买了房子及周边土地,全家都安居在这里了,2006年亲人因年老体衰无力耕种为由将他的土地转包给我们家父亲。后来我们姊妹几个逐渐长大,父母又根据国家政策经过层层批准后修建自己的住房。穷苦的日子慢慢好起来(之前因为穷除了我成绩很优秀之外都陆续没有上学了)。
前年开始,政府改签,国家政策要征收所有土地和房屋,我们的土地被收回,房屋是赔了,但是村里的领导以我们一大家都是外地搬来的没有分的土地为由,说我们是空挂靠户口,不得享受村里的所有优惠政策(包括村里统一交的一保险都没有),并且将所有土地(包括父母辛勤劳动开垦的土地)全部都给了已经转成居民户口的亲人的孩子了(和父亲签订土地转包合同的那位老人,老人于2013年因年老病逝,其子女全部都没有本村的户口了,他们的土地之前因转为居民户口后国家已经收回的)。
请问:1,什么是空挂户口
?????????????2,转包土地的合同是否受到法律的保护
?????????????3,村里以我们家没有土地承包(我们有亲人的所有土地承包证件,以及他转包合同和见证人的资料)为空挂户口为由,从而剥夺我们的村民利益,以及土地赔偿是否侵犯我们的利益,他们是不合理?
????期待李律师的回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