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哺乳期刚满,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还不到一年,有赔偿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0 16:25: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降低工资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文件。用人单位单方降低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若不想解除劳动关系的,可只请求支付工资差额。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你好,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是否非法解除,如果是非法解除才有经济赔偿金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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