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钢结构设置公司工作,职务是技术人员,这家公司是在东营注册的分公司。年收入为9万,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14年和2015年按约定支付的工资。2016年底,上司说资金有点紧张,工资只支付了5万,不支付4万,2017年只支付了1万。到现在为止没有电话,上司也不在东营,怎样才能拿回工资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1 06: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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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实际入职后,用人单位应该在劳动者入职当月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只要劳动者入职,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无论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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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依法要求支付全部工资,协商不成,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没合同找工资条、工卡、打卡记录等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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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注意,没合同找工资条、工卡、打卡记录等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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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