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受伤三个月后退休了!工作鉴定是自己做的!我应该向谁要求赔偿?赔偿金是多少?浙江省绍兴县工作十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2021-03-22 11:26:1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员工应该先申请赔偿,同时在赔偿拿到手后办理辞职手续。  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浙江省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主要补偿是: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解除或终止合同时,按浙江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个月,所在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2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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