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妈妈在医院做清洁工作,医院和清洁公司签约,我妈妈是清洁公司的自由职业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9月30日上班期间,突然急病救治20小时无效死亡,工作已经4年左右,工资在1600左右。我想看看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得到相应的补偿,我母亲58岁。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2 13:49: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对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10年的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本人要求,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用人单位在招聘临时工后,如符合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那么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我国法律的规定是: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虽然用人单位区别时工劳动合同与正式员工劳动合同,但是这种区别是无效的。
  • 按规定,员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在工作时间死亡的赔偿: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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