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付房子首付和房贷怎么办?

2021-03-22 15:5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不同地方的地税局对购房者缴纳契税的时间也是不一样的,具体可以电话咨询当地的地税局部门。
    二、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三、买契税指房屋买卖行为发生后,由房屋产权承受人凭当事人双方订立的合同,办理缴纳契税和房屋变更登记手续的行为。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对不同情况作如下处理:
    (1)先买房后拆料,属于房屋买卖行为,应按成交价格缴纳契税。
    (2)买房后未缴契税即将房屋翻建的,应按购买房屋的成交价格缴纳契税。
    (3)以房抵债或以实物交换房屋,实质上也是买卖关系,应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买契税。
    (4)预买房屋(其特点是卖主对一部分或全部房屋保留若干年使用权),一般低于市价,其付房价的方式,有的按契约价格一次付清,有的采取分次付款。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契税均应于契约成立后10日内,按当地征收机关规定的纳税期限,一次缴清税款。完税凭证上应注明使用年限和付款方式及必要的事项,以免发生纠纷。
    (5)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征用的房屋,房主在一年内用国家发给的补偿费购买房屋的,可以免征契税。购买房屋的价款超过补偿费的,其超过部分,经县级以上征收机关批准可酌情给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6)以房产作投资或作股转让,实属房屋产权转移,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房屋产权交易和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视同房屋买卖,由产权承受人按买契税率缴纳契税。
    (7)个人以自有房屋投资于本人独资经营企业,作为资产,因其房屋的产权未发生变动,不征契税,也不更换契证。
    (8)凡房屋产权转移变动,必须报经房产主管机关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批;未经审批,私自买卖的房屋,一律不予办理契税,并交由房产主管机关或乡镇人民政府处理。

  • 一、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在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分办理过户。第
    二、没有能力一次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住房贷款抵押合同
  • 可申请延期还贷,但借款人申请借款延期只限一次,原借款期限与延长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可转让或出售房屋,在征得银行同意的情况下,将购买的房屋转让、出售,用转让、出售所得的款项归还贷款,或者由新的购买者与银行订立,由新的购买者继续履行还款义务。再不济只能是拍卖房产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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