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公司韩国企业工作了10年!合同正好到期,赶上公司裁员,不继续合同,公司应该怎样赔偿呢?公司以退休日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准,再加上一个月的基本工资是合理的吗

2021-03-23 09:56:1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平均工资不是基本工资,两者不是同一概念。平均工资是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它表明一定时期职工工资收入的高低程度,是反映职工工资水平的主要指标。而基本工资,即劳动者所得工资额的基本组成部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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