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小孩子六岁夫妻离婚,判给爸爸养育,如今小孩子十三岁,但是爸爸一方一直没拿赡养费,我想问一下如何起诉,要赡养费?爸爸沒有尽抚养义务,能够断决亲子关系吗?或者之后不担负赡养义务?感谢!

离婚
2021-03-23 10:35: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从法律上断绝的,断绝亲子关系只是个人行为,不受到法律保护。断绝父子关系父亲还有义务抚养孩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

      抚养是指父母从物质上、经济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如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在生活上照管子女等。教育是指思想、品德、学业等方面对子女的全面培养。
  • 婚姻双方当事人离婚以后,彼此不再承担同居义务,这就意味着双方当事人只能由一方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双方轮流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这就是抚养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